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抓紧抓好我市粮食生产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市政府结合省政府下达我市粮食面积任务和各县(市、区)常年种植情况,按照超任务1%的标准,分解下达粮食面积222万亩(附件)。这是粮食安全考核的底线任务,各县(市、区)要尽快将粮食播种面积分茬口、分品种分解落实到镇、村及具体地块。要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用途,稳妥引导占用耕地的苗圃、失管果园等逐步还田种粮。要持续加大撂荒地整治和统筹利用,最大限度挖掘种植潜力。
二、全力完成大豆油料扩种任务。市政府结合省政府下达我市大豆油料种植面积和各县(市、区)常年种植情况,分解下达大豆面积28.3万亩、油料面积7.1万亩。其中大豆种植面积以纯种为主,不包括之前下达的13.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这些指标均已纳入粮食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紧盯目标任务,及时将面积分解落实到镇到村,逐级签订责任书,建立面积、主体、地块台账,统筹县、镇、村三级行政力量,坚决把播种面积落实落细。要分类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按照复合种植任务10%的面积开展试验示范,提高主推技术到位率,实现玉米基本不减产、增收一茬大豆的目标。
三、持续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继续逐村组织开展撂荒地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新增撂荒地,要抓紧制定复耕复种工作方案,抓住当前春播关键时期加快复垦,确保应种尽种,用足用好耕地资源。要对2021年度撂荒地统筹利用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采取乡镇自查、县级抽查的方式,对2021年撂荒地治理不到位的地块,一并纳入复耕复种工作方案,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确保撂荒地尽快清零。各县(市、区)排查和复耕复种有关情况于4月底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提升粮食综合产能和效益。认真落实《延安市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延市办字〔2022〕4号),加快建设绿色高产粮田,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不断拓宽资金渠道,提高投资标准,建成一批措施集中、质量过硬、效益显著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和主体带动,推广玉米增密度集成技术模式,每个县(市、区)要至少扶持发展1-2个“全程机械化+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引领粮食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4万亩小杂粮订单种植基地,培育发展小杂粮产业链,提升种粮效益。
五、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立足防春旱,密切关注气象动态,加强墒情监测,早整地、早覆膜、保全苗,降低灾害损失。立足病虫防疫,密切关注病情、虫情动态,加大监测频次,按照治早、治小要求,大力开展统防统治、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确保不造成大面积为害成灾。特别要根据草地贪夜蛾、蝗虫、玉米粘虫发生发展形势,提前储备植保物资,做好应急防控。
六、落实落细粮食支持政策。各县(市、区)务必在春播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兑付到位,不折不扣落实好每亩150元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资金,把各级稳定粮食生产的政策宣讲到村到户。要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大豆油料生产、农资保供特别是大豆备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切实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农资保障工作。
2022年是实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的第一年。各县(市、区)要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市农业农村局要建立联系包抓制度,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导调度,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
附件:2022年全市粮食大豆油料生产任务分解表.docx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