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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安市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22〕8号)精神,稳步提升全市粮食综合产能和效益,切实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优势产区和高产高效作物,坚持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配套,按照“稳面积、提地力、提单产、提效益”的思路,以防止耕地“非粮化”为根本目标,确保粮食面积在2020年基础上只增不减;以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为重点,打造粮食核心产区;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能;以规模化集约化为方向,创新政策供给和经营方式,努力形成多主体联合、社会化服务、全方位增效的发展格局,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二)发展目标。用3-5年时间,建成100万亩玉米、薯类高产核心区,占全市粮食面积的45%,产量50万吨以上、占全市粮食总产的70%左右,即在可灌溉区建成40万亩亩产600公斤以上旱涝保收的高产田,在旱地建成60万亩亩产500公斤以上绿色高效高产田;建设50万亩优质粮食订单生产示范区,占全市粮食面积的23%,产量稳定在10万吨以上、占全市粮食总产的15%左右,即在延安中北部地区建成30万亩以谷子为主的小杂粮和20万亩以大豆为主的豆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基地;在其他粮食产区,稳步提升粮食综合产能和产业效益。确保“十四五”期间粮食面积稳定在220万亩、产量稳定在70万吨以上。

二、功能区域

依据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当前粮食作物生产布局,100万亩高产核心区重点在玉米种植面积超过1万亩的36个乡镇(街道)、16个马铃薯甘薯集中区、6个水稻重点镇实施。50万亩优质粮食订单生产示范区重点在谷子及大豆优生区等25个乡镇实施。

玉米重点区域(36个):子长市杨家园则、涧峪岔、安定、马家砭,宝塔区南泥湾、临镇、姚店、青化砭、麻洞川,吴起县吴起街道、周湾、长城、白豹、铁边城、吴仓堡、五谷城,延川县大禹街道、贾家坪、关庄、永坪,甘泉县道镇、石门、下寺湾,洛川县菩提、石头、槐柏、旧县,宜川县英旺,黄陵县桥山街道、店头、阿党、隆坊、田庄,黄龙县界头庙、三岔、崾岘。

马铃薯重点区域(16个):子长市马家砭、南沟岔、安定、余家坪,吴起县周湾、长城、吴仓堡、白豹、五谷城,志丹县义正、金丁、顺宁、杏河、永宁,宝塔区青化砭,安塞区招安。

甘薯重点区域(3个):延长县罗子山、宝塔区甘谷驿和甘泉县下寺湾。

水稻重点区域(6个):富县直罗、张村驿、张家湾3个乡镇及黄陵县双龙、店头、宝塔区南泥湾。

谷子重点区域(17个):安塞区化子坪、坪桥、砖窑湾、高桥,吴起县五谷城、铁边城、吴起街道、吴仓堡,志丹县金丁、杏河、保安、顺宁,宝塔区姚店、青化砭、冯庄,子长市涧峪岔、马家砭。

大豆重点区域(13个):宝塔区蟠龙、麻洞川,安塞区高桥、砖窑湾、招安、建华,志丹县双河、旦八、顺宁,吴起县白豹、铁边城、吴仓堡,甘泉石门。

三、推进路径

(一)政府引导。市政府每年向各县(市、区)分解下达粮食面积和粮食产能提升重点任务。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全市重点粮食功能区域布局,将面积任务分解到镇到村,落实到田块。指导各重点乡镇(街道)逐地块、分年度制定粮食产能提升方案。针对粮食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强化规划引导、政策扶持,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主体带动。玉米、马铃薯产业重点培育500个种植规模超200亩的经营主体,支持其参与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集中连片建设粮食高产田;甘薯产业分别由延长火焰山红薯辣椒合作社、宝塔区兴民合作社、甘泉石旮旯合作社牵头建立示范基地;水稻产业依托富县绿谷田园、黄陵县九分田果蔬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标准化原料基地;谷子、大豆分别依托陕西粮农集团、延川锦春枣业、延安黄土情、甘泉八千里豆业等龙头企业建立订单生产基地。(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要素聚集。对确定的粮食生产重点区域,聚合现代种业、高标准农田、节水增粮、绿色高产创建、化肥减量增效、优粮工程等中央和省级项目以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资金,实行项目捆绑使用;集成各类科技创新成果及各方试验示范资源,发挥良种、农艺、农机、加工协同增产增效的作用;聚力首席专家、技术服务团队、高素质农民等各类人才力量,打造形成全市粮食产量构成和高质高效的核心区。(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分工负责)

(四)机制创新。规范提升家庭经营,支持其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向家庭农场转变。鼓励发展企业自营,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土地租赁或吸收农户土地入股等方式,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支持合作联合经营,由龙头企业引领,联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挥各自优势,组建粮食生产联盟,实现抱团经营、提升实力。积极推进托管经营,对分散经营的小农户,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和种粮大户对耕种收等关键环节全程或部分托管,解决种粮积极性不高、劳动力短缺难题。(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严格控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增量,稳妥审慎处理存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绿化苗木、残败果园有序退出,2022年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作物要全部退出,难以退出的,按标准重新补划。建立健全防止耕地撂荒、设施用地备案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基本杜绝耕地撂荒现象,不发生新的“大棚房”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分工负责)

(二)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落实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政府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责任。从2022年开始,新开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布局,在南泥湾、富县葫芦河流域、吴起周长地区打造集中连片示范区,到2025年再新建65万亩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高标准农田占比达到60%以上。建立耕地质量监测制度,以提高耕地基础地力为核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2025年耕地质量等级较2020年提高0.2个等级。(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切实增强粮食科技支撑。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科学制定主推品种及搭配品种指导意见,建立马铃薯、甘薯脱毒种薯(苗)良种繁育体系,推进品种更新换代,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和幼龄果树套种大豆模式,提升大豆生产能力。围绕粮食收获、烘干、小杂粮精量播种、玉米青黄贮等薄弱环节,引用推广先进适用农机,推进全程机械化,力争耕种收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75%以上。依托全省玉米、马铃薯、甘薯产业技术体系、延安小杂粮研发中心以及市县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分作物组建专家团队,联企带片开展精准服务指导。(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培育壮大粮食经营主体。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引导粮食种植规模100亩以上的经营户全部登记为家庭农场,支持创建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发挥骨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每个县(市、区)培育发展2-5个粮食产业化联合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构建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市级以上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种粮大户为主体,配置粮食耕种收以及干燥、收储、加工设备设施,每年规范提升15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或托管服务组织,到2025年建成60个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粮食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产加销全方位服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统筹实施“优粮工程”。坚持优产、优购、优储、优加、优销“五优”联动,培育粮食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以50万亩粮食订单基地为基础,指导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加强产销对接,联合陕西粮农集团打响“延安小米”品牌,引进企业建立鲜食玉米速冻冷运产业链。支持畜牧重点镇整合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培育饲草(料)加工企业,建立粮饲兼用、间作试点,促进种养结合。实施节粮减损行动,整合粮食仓储设施资源,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等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总,研究解决粮食产能提升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切实履行粮食安全责任制。各级农业农村、发改、财政、水务、自然资源、科技、乡村振兴、金融、人行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协同、合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二)创新支持政策。市、县(市、区)政府要健全种粮利益补偿机制,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对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镇村,列入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范围。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支持,统筹利用土地出让收益、各级安排的衔接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良种和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机械配套、社会化组织规范提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要优化金融产品供给,设计“大户贷”“农资贷”“托管贷”等配套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种粮大户和涉粮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创新粮食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支持种粮大户实现愿保尽保。(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办、人行延安中支、延安银保监分局等分工负责)

(三)优化考核机制。将粮食面积和产能提升工作作为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加大分值权重。加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对当年考核排名后三位的,由市政府对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倒逼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压力逐级传导、任务有效落实。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制度,落实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等分工负责)

(四)加大农情调度。落实农情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各种农情信息,对上准确反映政策落实、工作进展、生产动态、形势预测等重要行情、民情和灾情,对下提供政策、生产、市场、品种、技术、经验等信息服务。及时总结宣传粮食绿色高产创建经验和做法,形成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整体提升粮食产能和效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