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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全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陕农办发〔2021〕73号)精神,自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局里分别制定了《第三次延安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第三次延安市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第

 

一次延安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目标。全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自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摸清全市农作物、畜禽和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主要性状等家底,发掘并鉴定一批新资源,保护好珍贵、稀有、濒危、特有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完成全市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收尾工作,启动并完成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现对全市所有行政村的全覆盖;启动并完成第一次全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现对全市水产养殖场(户)主要养殖种类的全覆盖。今年全部完成面上普查,明年要基本完成重点调查,2023年要做好资源入库、数据上传。    

二、积极组织实施。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对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实行统一部署、分头实施、整体推进。局里成立全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产业发展科,统筹协调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在市种子站、畜牧技术推广站、水产站分别设立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办公室,分头负责制定本领域的普查保护方案、组建专家组、实施普查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纳入工作考核,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并于5月21日前将方案报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农业种植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产业发展科):杜方梦,0911-7090358,1393747290@qq.com

第三次延安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办公室(市种子管理站):闫明伟,0911-2886255,108019176@qq.com

第三次延安市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王震,17629026666,40765057@qq.com。

第一次延安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市水产工作站):丁龙章,0911-8070117,15691112666。